教育部「大專校院處理學生辦理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 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注意事項修正
發佈日期:109-10-14
發佈單位:秘書室
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,如需列印,可利用鍵盤 Ctrl + (P)
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」及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相關規定業於108年修正,爰配合修正本注意事項,請各校落實預防學生相關迎新活動發生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。
相關公文資料詳如附件。
出處: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秘書室 > 最新公告 > 教育部「大專校院處理學生辦理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 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注意事項修正
文章網址:https://secretary.ntus.edu.tw/index.php?act=index&code=print&ID=&ids=1135&date_start=